各学院:
根据我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计划项目工作进度和安排,决定开展2016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根据项目计划,需于2016年5月结题的项目(见附件1)以及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事项
1、各学院应于2016年5月30日前将项目结题材料纸质文档、结题登记表(见附件2)提交到教务处实践科(张家界校区请提交至校区教科办)。项目结题材料的电子文档由各学院教务办提交到:210.43.64.107:9371创新项目结题填报平台,并以“指导教师姓名+项目负责人+学院全称”的名字命名打包由学院教务办统一收齐后发实践教学科邮箱(张家界校区结题材料电子文档请发至校区教科办邮箱)。
2、项目结题材料包括:(1)《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一式一份,套印);属省级项目的,只需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4,一式一份,套印);(2)项目结题附件材料(格式见附件5),纸质材料(一份)需装订成册,并扫描成电子文档提交。内容包括:①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②成果支撑材料(主要为项目研究发表公开发表的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获奖证书、科技作品实物照片、专利证书以及其他可作为成果支撑的材料)。
3、请各学院教务办通知各项目负责人按时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否则视为自动中止项目,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已立项项目原则上不能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项目变更时,需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6),项目变更分为三种类型:项目内容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延期结题。
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朱长城
联系电话:0743-8563792
邮 箱:jsusjk@163.com
张家界教务办联系人:卓月明
联系电话:0744-8219870
邮箱:zhuoyueming@163.com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