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共青团组织的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团组织和团员在青年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团支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更好地服务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吉首大学团委关于开展年度团工作考核及“五四”评优工作的要求,特制订资环学院团总支考核及“五四评优”准则。学院团总支负责对各团支部的考核和评优。具体内容如下:
一、团总支考核及“红旗团总支”评优
学院团总支工作考核由校团委按照《吉首大学团总支考评细则》组织实施,团总支书记为第一负责人,由团总支学生会组织部门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考核材料的整理等相关工作。
二、团支部工作考核及“先进团支部”评选
团支部的工作考核由学院团总支按照《资环学院团支部考评细则》(参见附件)组织实施,评选、推荐“先进团支部”。
团支部书记为第一负责人,组织考核材料的整理等相关工作。学院每个团支部必须参与考核和评优。
考核流程:团支部准备考核和申报先进团支部材料→团总支集中考核和评选→学院公示→向校团委推荐“先进团支部”。
团总支按校团委分配的指标择优向校团委推荐“先进团支部”。
三、吉首大学“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
评选方式:个人申报→团支部、团总支学生会评议→学院团总支评选、公示、推荐→校团委审定。
“优秀团干”的评选,个人准备3分钟左右的工作汇报,要求配有ppt,评委根据申报材料、汇报演说和平时工作表现综合评定,不参加汇报的原则上不推荐参加校优秀团干的评选。“优秀团员”评选,由评委根据申报材料和个人平时综合表现评定。
每个团支部推荐1名“优秀团干”、1名“优秀团员”,团总支、学生会推荐10名“优秀团干”、10名“优秀团员”。 团总支按照指标向校团委推荐“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其余的拟评定为学院“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并予以表彰。
四、“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优良。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无补考和重修科目,并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学生数的前50%。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承担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在各项活动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并获得领导、老师的好评者。
4、担任过班级团干部、院团总支干部,且任职时间达一届以上。
5、 担任团干部期间,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的示范作用。
6、例会无迟到、旷会者优先评比。
2、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优良。
3、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无补考和重修科目。并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学生数的前50%。
4、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团员意识强。
5、关心集体、热心助人,积极参加校、院和班级的各项活动,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6、无旷课、无故迟到或缺寝的通报记录.
7、无恶意欠缴学费记录。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被评为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
1、有旷课行为或违犯校纪,受到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者;
2、考试有两门不及格者;
3、在校内外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4、对错误行为或不良倾向置若罔闻,不敢斗争,或知情不报,隐瞒真情,或扩大事态,有意扇动者;
5、对交办的工作任务敷衍塞责,凑合应付,造成不良影响者。
6、例会缺勤一次者。
7、有夜不归宿及私自校外住宿者。
8、恶意欠交学费者。
9、不文明宿舍成员。
六、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院各团支部应该高度重视考核和评优工作,积极准备“先进团支部”的申报材料,公平、工正、公开的评选、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以评促建,总结经验。各团支部要通过支部考核工作,深入总结支部上一年度的工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通过挖掘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力量,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附件:资环学院团支部考评细则
资环学院团总支
2017年3月30日
附件:
资环学院团支部考评细则
考核项目 |
分数 |
基 础 工 作 100 分 |
思想引领25分 |
支部工作由工作计划、总结;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主题团日活动等;支部宣传品台运行情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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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25分 |
团总支机构健全,职责明确;总支机构选举制度及上报程序完备;团工作有制度、有计划、有年总结。团支部学风好、班风好,形成正能量的引导,工作有记录;规范团内推优,配合做好共青团基础数据统计工作;按时上交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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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5分 |
支部成员积极参加“挑战杯”等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相关的创新创业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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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 20分 |
以“三月学雷锋月”为契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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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 25分 |
积极参加学院、学院组织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支部积极组织各类班级集体活动,有策划有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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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项 |
1、在挖掘青年学生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中,表现突出。支部学生获评国家级、省级、州级荣誉称号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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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团支部获国家级、省级、州级以上团线奖励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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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成员在校级媒体上发表团学工作新闻稿件每篇加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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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挑战杯”等团线组织的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中,获国家级奖项特、一、二、三及优胜奖每项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3分。获省级特、一、二、三及优胜奖每项分别加4、3.5、3、2.5、2分。获校级特、一、二、三及优胜奖分别加3、2.5、2、1.5、1分。同一项目就高不就低,只加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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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创青春”等团线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国家级奖项特、一、二、三及优胜奖每项分别加5分、4.5分、4分、3.5分、3分。 获省级特、一、二、三及优胜奖每项分别加4、3.5、3、2.5、2分。获校级特、一、二、三及优胜奖分别加3、2.5、2、1.2、1分。同一项目就高不就低,只加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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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大学生艺术展演等团线组织的各项文化艺术竞赛活中,获国家级奖项特、一、二、三及优胜奖项分别加5分、4.5分、4分、3.5分、3分。获省级特、一、二、三及优胜奖每项分别加4、3.5、3、2.5、2分。同一项目就高不就低,只加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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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部或者支部成员获得校级及以上其它重要奖项的,经支部申报,考核小组视情况予以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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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
1、根据干部群文件中班级考核评分汇总表扣分(*10) 2、根据班级2016年下学年重修情况进行扣分。本班成员有重修一门者每人扣0.5分,重修2-3门者每人扣1分,重修3门以上者每人扣2分。 (此项由团总支书记带头,团总支副书记以及办公室成员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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