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的《湖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吉首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的有关要求,经本人申请、院评审委员会组织申请人公开答辩以及会议讨论,拟报2014级李凤梅同学参评2015-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请全院师生监督、考察,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0月7日12:00前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15200798972。
吉首大学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