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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1日     作者:      点击量:[]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3 号)、《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 号)和湖南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以及吉首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我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学院复试应急管理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长:院长、院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副院长

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

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疫情防控、宣传、后勤、安全等工作。

2.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长:学院党委副书记

员:学院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

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复试前,在专家组中随机抽取专家5人以上,同时配备1名秘书全程记录复试情况。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生物学、生态学、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专业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地区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

(二)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在学校确定的学科专业(领域)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报考科目满分为500分的,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在学校确定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低20分且不得低于251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

考生符合《吉首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我校各专业均不接收破格申请。

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的考生,由学院审核有关材料,并上报研究生院复核。符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于4月4日18:00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

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在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计划较少的学科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于招生计划150%的学科专业,一般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四、调剂

)调剂的基本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

  5. 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6.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单科)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 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学校差异,考生初试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单科)、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调剂的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

    2.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3.各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考生须于12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4.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自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36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5.调剂复试完成后,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总体安排

    (一)复试准备

  8. 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1必要文具。

    2按照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

    复试时间

    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347日-49日(47报道和资格审查),调剂志愿复试时间为2023414日-416日(414报道和资格审查)。

    (三)缴纳复试费

    收到复试通知后,请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120元/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审查。考生在完成复试费缴纳后,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未毕业自考生,须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允许申请转为报考普通计划,在提交纸质申请书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参加普通计划的调剂复试和录取。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7、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8、《吉首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由学院具体实施。

  9. 笔试

    专业课:生物学专业考试生物综合(含植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态学专业考试生态综合(含植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环境生物学),资源与环境专业考试环境生物学,生物与医药专业考试分子生物学,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课程,加试方式为开卷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具体科目以学校《吉首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科目”为准。

  10. 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内容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由学院自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11.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文献阅读与翻译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12. 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录取

    1、总成绩计算方法

    (1)学术型硕士按下列规则计算总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总成绩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10%、综合面试总成绩25%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初试总成绩÷5;

    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5%+专业课笔试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A×60%+B。

    (2)专业型硕士按下列规则计算总成绩: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其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5%专业课笔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30%。

    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初试总成绩÷5;

    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5%+专业课笔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30%

    总成绩=A×50%+B。

    2、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加试科目笔试综合面试、专业技能中任一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0分为合格分);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为考生否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者,在本学科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如该学科内无递补人员,则由校招生领导小组将其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进行递补拟录取

    5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其他情况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一志愿复试安排(4月7日17:30前完成报到和资格审查):

时间

地点

工作内容

4月8日8:00-17:00

8教8207

生态学、生物学、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综合面试

8教8205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月9日9:00-11:00

总理楼60116

生态学、生物学、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专业笔试

4月9日14:20-16:20

16:30-18:30

8教8204

加试笔试

调剂复试安排(4月14日17:30前完成报到和资格审查):

时间

地点

工作内容

4月15日8:00-17:00

8教8207

生态学、生物学、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综合面试

8教8205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月16日9:00-11:00

总理楼60116

生态学、生物学、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专业笔试

4月16日14:20-16:20

16:30-18:30

8教8204

加试笔试

、复试监督及纪律要求

1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的相关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学院监督电话学校监督电话:0743-8564416,监督邮箱:34350647@qq.com;学校监督电话: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0743-8561096,学校纪委办0743-8564814 。

、体检

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联系电话: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8229508482,吉首大学研招办:0743-8561096。

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吉首大学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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